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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 明确准入条件
2022-01-08 21:56:58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中新财经1月7日电 证监会7日晚间就《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称,《关于在上海
中新财经1月7日电 证监会7日晚间就《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称,《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提出,科创板将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机制。

证监会网站截图
证监会网站截图

  证监会表示,科创板设立以来市场运行平稳,各项改革措施成效明显。为落实《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指出,《做市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做市券源安排、内部管控、风险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等六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的准入条件,按照“稳妥起步、风险可控”的原则,初期参与试点证券公司除具备完善的业务方案、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满足资本实力、合规风控能力方面的两项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此外,相关高管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经验和执业经历年限等具体要求拟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配套业务规则中明确。

  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做市交易业务申请材料。鉴于做市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对证券公司业务、系统、人员、风控等方面要求较高,《做市规定》要求对公司是否具备做市业务能力进行评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估测试的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由中国证监会核准业务资格。

  为丰富做市券源,《做市规定》明确,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具体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后规定。

  同时,《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完善业务隔离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严防利益冲突;二是建立健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制衡机制,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做市交易业务管理,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反洗钱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做市规定》还对试点证券公司从严要求:一是将做市交易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做好业务风险防控;二是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控机制,报备专用账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全方位监控,防止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三是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具体业务规则中明确;四是处理好突发事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

  《做市规定》明确,证券公司在做市交易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并授权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业务规则,依法对证券做市交易业务实施自律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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